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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宗教团体办活动 最高可获五十万台币补助
发布时间:2010/2/25 12:25:43  来源:本站整理

  有鉴于高雄市境内宗教活动日益兴盛,高雄市政府订定“高雄市政府补助宗教团体办理节庆及传统民俗活动审核作业规定”,今年起将正式补助高雄市的宗教团体,办理宗教庆典和民俗活动。

  高雄市民政局表示,高雄市境内寺庙的宗教活动不断,且有逐年兴盛的趋势,但过去市府并无专案的法源依据实施补助;为结合宗教社会资源,补助宗教团体办理节庆及传统民俗活动,以发挥宗教社教功能及促进宗教融合,安定社会,今年起将正式推出这项补助方案。

  高雄市补助的对象,以在高雄市依法登记有案的宗教团体为主,补助项目举凡宗教庆典活动、各类传统民俗活动、慈善公益及文教等有关宗教活动,皆可向民政局提出申请经费补助。

  本补助办法分一般补助,每年度以补助一次为原则,补助经费按申请计画总经费最高补助百分之五十,并以台币十万元为限;另外,专案补助项最多补助总经费的一半,最高金额上限为台币五十万元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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